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202323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pubdate: 2023-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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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开工建设防城港企沙南30万吨级码头和配套进港航道等港航设施工程,提升北部湾港核心竞争力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开工建设防城港企沙南30万吨级码头和配套进港航道工程的建议
       (一)企沙南30万吨级码头工程
       防城港企沙南30万吨级码头工程项目业主为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港集团)。按照《防城港港口总体规划(2016-2030)》,防城港企沙南30万吨级码头工程已完成工可及海域使用论证、环评、社稳等前期专题的编制;由于《北部湾港总体规划》(2021~2035)对企沙南30万吨码头位置作出了较大调整,项目选址有待进一步确定。
       《北部湾港总体规划(2021~2035)》已报交通运输部审查,规划环评待生态环境部审查,北部湾港集团了解到的最新“企沙南港区规划”:30万吨级码头选址较原企沙南30万吨级码头工程位置往北偏移约10公里,但尚未最终确定。
       北部湾港集团高度重视防城港30万吨级码头及航道工程建设工作,为统筹推进项目前期工作,2023年4月24日已成立了由集团公司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子公司)参与的领导小组,并成立工作专班负责具体工作落实。目前工作专班正对接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了解规划调整及码头新址情况、同时开展国内40万吨级码头调研,积极谋划码头建设方案,下步拟计划先启动30万吨级码头新址的地质勘察、地形测量的招标采购相关工作;待《北部湾港总体规划(2021~2035)》发布后,将加快推进企沙南30万吨级码头的前期工作。
       (二)配套进港航道工程
       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于2020年6月30日委托北部湾港集团作为防城港赤沙作业区30万吨级码头配套航道建设的代建单位。根据桂政阅〔2020〕83号文件精神,航道建设分为企沙南段航道(即防城港30万吨级航道工程)和赤沙段航道(即防城港三牙航道扩建工程)两个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目前企沙南段航道已完成工可报告编制;项目选址材料已于2021年1月报送防城港市海洋局,待召开规委会审查;项目社稳报告初稿、环评报告初稿和海域使用论证专题报告初稿已编制;环评已于2021年8月底完成第一次网上公示。
       《北部湾港总体规划(2021-2035年)》报批稿中30万吨级航道由原“外海至企沙南作业区西南约3km处”调整为“外海至企沙港区赤沙2号泊位”,同时由于企沙南30万吨级矿山码头位置已有较大调整,原企沙南段航道和赤沙段航道划分的依据不充足,且无法保证配套码头达产使用。因此,项目前期工作放缓推进。
       2023年3月27日,北部湾港集团主动沟通项目业主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提出“航道建设下步如何推进的问题”。但考虑中央补助资金额度问题,经与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研究,航道建设继续按分两段(改名为外海段和赤沙段)推进前期工作,两段航道的分界点保持原不变(即新规划将调整的原企沙南30万吨码头位置附近),建设规模仍按满足30万吨级散货船单向乘潮进港考虑。
       考虑到本项目海洋调查数据已过期,为统筹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北部湾港集团已于2023年4月启动了整个项目(即企沙南段+赤沙段航道)海洋水文动力、海洋环境及渔业资源现状调查服务招标采购工作,现已完成合同签订并开展春季外业调查工作。目前项目正开展工可报告修编工作,待工可报告完成后将进行项目前期相关专题的修编。
       二、关于北港集团支持加快建设防城港三牙航道扩建工程以及有关工作的建议。
       (一)关于重新启动防城港三牙航道扩建工程前期工作的建议
       北部湾港集团高度重视防城港三牙航道扩建工程,防城港在建20万吨级码头赤沙作业区1号2号泊位(水工结构按30万吨级预留)将于今年底水工主体完工,亟需配套航道尽快建设。从加快解决赤沙作业区1、2 号泊位的配套航道建设问题、有利于项目向国家发改委报批和争取交通运输部资金支持的角度考虑,北部湾港集团曾建议将原“企沙南段航道”和“赤沙段航道”合并为一个项目,即防城港港30万吨级进港航道工程推进前期工作。经与项目业主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确认,“本工程继续分两段推进前期工作,航道建设规模仍按满足30万吨级散货船单向乘潮进港考虑”。目前工可编制单位正按该要求开展工可报告编制工作,北部湾港集团将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实现开工。
       (二)关于“支持我市发展壮大物流业经济体量,在防城港码头货物运输、仓储、装卸等业务外包方面优先支持防城港北港物流公司、防城港港务集团等防城港本土物流企业,将上述业务营收、税源留在当地”的建议
       北部湾港集团支持防城港本土物流企业承接防城港码头货物运输、仓储、装卸等业务,愿意最大程度地将上述业务营收、税源留在防城港市。目前防城港码头公司物流业务的承包单位绝大部分注册地在防城港市,仅一家注册地在南宁的公司(专门负责硫磺转运业务,危险性较高、专业性较强,目前防城港市内并无可取代其业务的物流公司),交易额仅占第三方物流外请机械装卸费7.6%,营收及税收外流的影响较小。
       (三)关于支持开通防城港—越南海防港外贸集装箱直航航线的建议
       北部湾港集团一直积极与班轮公司对接,希望在北部湾港增开直航航线。经向集装箱轮班公司了解,班轮公司开通新航线需综合考虑挂靠港货物装卸量、运价水平、港口能力、口岸环境、政府政策等因素,尤其是货物装卸量。2022年为了满足因疫情由陆路转向海运的货物运输需求,北部湾港集团积极推动船公司开通北部湾港至越南海防的航线已达24条;随着疫情放开后,陆路口岸恢复通畅,部分货物回流至凭祥、东兴口岸,2023年1-4月份北部湾港往来海防货源仅为1.3万TEU,同比下降41%。因货源减少,目前舱位利用率较低,部分班轮公司正在考虑撤线,暂无新增海防线的计划。
       为满足防城港市临港企业进出口至越南海防港的需求,北部湾港集团开通“防城港-钦州港”穿梭巴士,投入5艘穿巴常态化运营,班次基本为每天三班以上,可以有效的保障运输需求。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6日



 

黄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开工建设防城港企沙南30万吨级码头和配套进港航道等港航设施工程,提升北部湾港核心竞争力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开工建设防城港企沙南30万吨级码头和配套进港航道工程的建议
       (一)企沙南30万吨级码头工程
       防城港企沙南30万吨级码头工程项目业主为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港集团)。按照《防城港港口总体规划(2016-2030)》,防城港企沙南30万吨级码头工程已完成工可及海域使用论证、环评、社稳等前期专题的编制;由于《北部湾港总体规划》(2021~2035)对企沙南30万吨码头位置作出了较大调整,项目选址有待进一步确定。
       《北部湾港总体规划(2021~2035)》已报交通运输部审查,规划环评待生态环境部审查,北部湾港集团了解到的最新“企沙南港区规划”:30万吨级码头选址较原企沙南30万吨级码头工程位置往北偏移约10公里,但尚未最终确定。
       北部湾港集团高度重视防城港30万吨级码头及航道工程建设工作,为统筹推进项目前期工作,2023年4月24日已成立了由集团公司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子公司)参与的领导小组,并成立工作专班负责具体工作落实。目前工作专班正对接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了解规划调整及码头新址情况、同时开展国内40万吨级码头调研,积极谋划码头建设方案,下步拟计划先启动30万吨级码头新址的地质勘察、地形测量的招标采购相关工作;待《北部湾港总体规划(2021~2035)》发布后,将加快推进企沙南30万吨级码头的前期工作。
       (二)配套进港航道工程
       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于2020年6月30日委托北部湾港集团作为防城港赤沙作业区30万吨级码头配套航道建设的代建单位。根据桂政阅〔2020〕83号文件精神,航道建设分为企沙南段航道(即防城港30万吨级航道工程)和赤沙段航道(即防城港三牙航道扩建工程)两个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目前企沙南段航道已完成工可报告编制;项目选址材料已于2021年1月报送防城港市海洋局,待召开规委会审查;项目社稳报告初稿、环评报告初稿和海域使用论证专题报告初稿已编制;环评已于2021年8月底完成第一次网上公示。
       《北部湾港总体规划(2021-2035年)》报批稿中30万吨级航道由原“外海至企沙南作业区西南约3km处”调整为“外海至企沙港区赤沙2号泊位”,同时由于企沙南30万吨级矿山码头位置已有较大调整,原企沙南段航道和赤沙段航道划分的依据不充足,且无法保证配套码头达产使用。因此,项目前期工作放缓推进。
       2023年3月27日,北部湾港集团主动沟通项目业主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提出“航道建设下步如何推进的问题”。但考虑中央补助资金额度问题,经与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研究,航道建设继续按分两段(改名为外海段和赤沙段)推进前期工作,两段航道的分界点保持原不变(即新规划将调整的原企沙南30万吨码头位置附近),建设规模仍按满足30万吨级散货船单向乘潮进港考虑。
       考虑到本项目海洋调查数据已过期,为统筹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北部湾港集团已于2023年4月启动了整个项目(即企沙南段+赤沙段航道)海洋水文动力、海洋环境及渔业资源现状调查服务招标采购工作,现已完成合同签订并开展春季外业调查工作。目前项目正开展工可报告修编工作,待工可报告完成后将进行项目前期相关专题的修编。
       二、关于北港集团支持加快建设防城港三牙航道扩建工程以及有关工作的建议。
       (一)关于重新启动防城港三牙航道扩建工程前期工作的建议
       北部湾港集团高度重视防城港三牙航道扩建工程,防城港在建20万吨级码头赤沙作业区1号2号泊位(水工结构按30万吨级预留)将于今年底水工主体完工,亟需配套航道尽快建设。从加快解决赤沙作业区1、2 号泊位的配套航道建设问题、有利于项目向国家发改委报批和争取交通运输部资金支持的角度考虑,北部湾港集团曾建议将原“企沙南段航道”和“赤沙段航道”合并为一个项目,即防城港港30万吨级进港航道工程推进前期工作。经与项目业主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确认,“本工程继续分两段推进前期工作,航道建设规模仍按满足30万吨级散货船单向乘潮进港考虑”。目前工可编制单位正按该要求开展工可报告编制工作,北部湾港集团将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实现开工。
       (二)关于“支持我市发展壮大物流业经济体量,在防城港码头货物运输、仓储、装卸等业务外包方面优先支持防城港北港物流公司、防城港港务集团等防城港本土物流企业,将上述业务营收、税源留在当地”的建议
       北部湾港集团支持防城港本土物流企业承接防城港码头货物运输、仓储、装卸等业务,愿意最大程度地将上述业务营收、税源留在防城港市。目前防城港码头公司物流业务的承包单位绝大部分注册地在防城港市,仅一家注册地在南宁的公司(专门负责硫磺转运业务,危险性较高、专业性较强,目前防城港市内并无可取代其业务的物流公司),交易额仅占第三方物流外请机械装卸费7.6%,营收及税收外流的影响较小。
       (三)关于支持开通防城港—越南海防港外贸集装箱直航航线的建议
       北部湾港集团一直积极与班轮公司对接,希望在北部湾港增开直航航线。经向集装箱轮班公司了解,班轮公司开通新航线需综合考虑挂靠港货物装卸量、运价水平、港口能力、口岸环境、政府政策等因素,尤其是货物装卸量。2022年为了满足因疫情由陆路转向海运的货物运输需求,北部湾港集团积极推动船公司开通北部湾港至越南海防的航线已达24条;随着疫情放开后,陆路口岸恢复通畅,部分货物回流至凭祥、东兴口岸,2023年1-4月份北部湾港往来海防货源仅为1.3万TEU,同比下降41%。因货源减少,目前舱位利用率较低,部分班轮公司正在考虑撤线,暂无新增海防线的计划。
       为满足防城港市临港企业进出口至越南海防港的需求,北部湾港集团开通“防城港-钦州港”穿梭巴士,投入5艘穿巴常态化运营,班次基本为每天三班以上,可以有效的保障运输需求。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