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 三十八)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区属大型企业,没有起到应有的示范引领作用。在督察多次指出该集团下属企业生态环境问题后,仍未深刻汲取教训,始终重建设轻保护,对存在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没有从集团层面研究部署推动下属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导致生态环境问题不断。
2017年6月以来,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铁山港东港区榄根作业区泊位工程,无视施工区域周边大片红树林死亡情况,不顾地方自然资源部门多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要求,持续野蛮施工,致使红树林受损面积逐年扩大,最终导致257.67亩红树林受损,死亡数量高达37988株,其中部分死亡红树林树龄达三十年以上,区域生态系统受损严重。
此次督察不仅发现其下属企业广西铁山东岸码头有限公司在铁山港东港区榄根作业区破坏红树林,还发现下属多个港口码头企业存在物料露天堆放、未建设防风抑尘措施、废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等问题。其中,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北海港分公司石步岭码头硫磺堆场含硫强酸性废水直排入海,pH值仅有2.82,化学需氧量(COD)浓度超出排放区域环境功能水质要求16.8倍,在海面形成明显污染带;北部湾港防城码头有限公司硫磺堆场废水pH值低至3.48,COD浓度高达4808毫克/升,部分通过雨水沟直排入海;钦州广西北部湾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未建设危险废物仓库,危险废物与生活垃圾混存。
二、责任单位
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三、整改情况
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下称“《自治区整改方案》”)的9项措施任务,整改完成情况如下:
165.已完成。完成码头区域环境问题排查治理,实施码头道路硬化、后方陆域全覆盖,在重点施工区域采取海水防污帘和喷淋防尘等措施。
166.已完成。完成铁山港东港区榄根作业区1-2号泊位工程水下关键工序、进港大道一期工程及临时钢栈桥工程、码头后方陆域及配套生产辅助区房建工程等3个项目对红树林环境影响评价的补充报告以及复工对红树林环境影响评价报告,2021年12月均已通过专家评审。
167.已完成。2021年12月制定实施改善海洋生态系统水动力及生态修复方案,主要整改措施包括:区域内开挖4条潮汐通道改善海水动力;新增补植红树林范围77.8亩,其中埋设促生基管36791根,补种红海榄、白骨壤等44370株;修复养护红树林范围30亩,补种红海榄、桐花树、白骨壤等3900株。2022年9月底完成工程性整改任务并通过专家评审验收。
168.已完成。完善红树林巡护管护制度,成立红树林巡护工作专班对红树林区域进行巡视管护;完善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格工程施工管理;加强补种红树林和原生红树林的管理维护,共完成红树林补种840.8亩,修复养护红树林范围30亩。根据2020年11月以来每月对红树林生态修复情况监测的结果,铁山港东岸码头红树林生境持续改善,生长态势持续向好。
171.已完成。开展红树林生态修复等工作,全方位推进问题整改。截至2022年12月底,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投入资金约4.13亿元用于整改工作。
174.已完成。完成北海码头1200米防风抑尘网建设,完成北海码头和防城港码头静态散货堆场的全苫盖,采取优化作业方式、改造散货皮带输送工艺、增设防风抑尘设施等措施降低堆场扬尘污染;建立空气质量网格化在线监测网,在各码头扬尘重点监控路段、区域累计增加33台(套)扬尘监测设施。
175.已完成。2021年4月,采取完善硫磺污水处理设备设施、改造硫磺堆场皮带输送系统、完善硫磺堆场雨污分流等方式治理硫磺污水,硫磺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废水达标回用,不外排。投资1240万元在硫磺堆场四周建成2707米混凝土挡墙及配套收集沟,加强对硫磺污水收集、输送和处理等管控,确保硫磺污水有效收集和处理。
176.已完成。2021年2月,广西钦州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标准危险废物库建成并投入使用;实施固体废物规范堆存和分类处置,做好全过程台账记录;开展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应知应会培训,提升管理水平。
177.已完成。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常态化组织学习,提高员工环境保护意识,印发《北部湾港“十四五”绿色港口发展规划》、《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绿色港口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北部湾港零碳港口建设行动方案(2022—2025年)》等,推动北部湾绿色港口、零碳港口建设;修订大气、废水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制度、操作规程等;完善作业过程和设备设施运行管理考核评分细则,考核结果与绩效挂钩。
四、验收意见
(一)责任单位自行验收情况。1.东岸红树林受损问题。委托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于2022年9月26日在北海市组织开展红树林受损问题整改自行验收工作。参加验收的有: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热带林业研究所等5家单位的专家,北海市林业局等5个属地政府部门的代表,以及自治区海洋研究院等8家单位的代表。经过现场查看、讨论和质询,专家组一致认为责任单位严格按照《自治区整改方案》要求,积极推动东岸码头红树林受损问题整改,整改措施到位,整改工作达到预期目标,同意通过验收。2.港口环境问题。委托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于2022年6月24日在北海市组织开展港口环境问题整改自行验收工作。参加验收的有: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等5家单位的专家,以及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单位的代表。经过现场查看、讨论和质询,专家组一致认为责任单位已按照《自治区整改方案》要求积极推动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相关佐证材料齐全,整改工作达到预期效果,同意通过验收。
(二)牵头单位验收情况。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自治区林业局、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等自治区有关单位和红树林专家组成核查组,对各整改责任单位提交的整改佐证材料进行集中核查,同时到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开展现场核查,认为各整改责任单位已按照《自治区整改方案》落实了该问题相应的整改措施,达成整改目标要求,验收销号台账完整清晰,具备验收销号条件。
公示期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771-5681672。
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0日